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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國安條例附例周二刊憲生效,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政府有憲制責任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附例不是為了針對某類型的案件。
行會周二通過根據《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行政長官可以發出證明書,認定某些刑事罪行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該案件就會判定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即使是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亦會適用。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被問到附例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否為了調查2019年反修例案件,他表示條例無針對性。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我們不是要針對某些,無這樣的想法,只不過我們看到法律上有要完善的地方,希望令法律更加清晰化,令大家更加理解實際運作,不是針對特別的案件要處理特別去做,這不是我們的邏輯思維。」
今次立法會突然加開聯席會議討論制訂法例,林定國表示,希望盡量以有效率的方法完善國安法律。
林定國:「速度上我們有爭取效率,但每個需要法律的步驟,每個步驟都會行足,亦會爭取所有機會與市民大眾解釋清楚這條法律背後的目的及作用,這方面是一定不會做少了。」
林定國強調,政府有憲制責任不斷檢視及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