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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採購冒牌水風波,調查報告指出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無疏忽,但被撤回銀紫荊星章。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是處分,會影響工作記錄及個人聲譽。
冒牌水事件,政府早前公布調查結果,形容三名物流署人員表現不稱職,亦沒向上級匯報不妥之處。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並無疏忽,但撤回其銀紫荊星章,局長楊何蓓茵提過並不是懲罰他。
2026年1月20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撤回勳章本身就不是一個罰則,勳章制度本身是一個嘉獎的制度,今次這個撤回就是撤回一個獎勵,不是一個懲罰。」
報告公布後的一周,行政長官李家超被問及事件,形容署方人員水平廣泛不足,採購工作有很大改善空間,處理採購過程和態度應該更積極和謹慎。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已去信陳嘉信,提及他在任期間作為部門首長,在提升人員的能力和他們的觸覺和積極性,應該更有作為,信件會存檔在陳嘉信的人事檔案內。
行政長官李家超:「政府同時撤回他原本獲頒發的銀紫荊星章,針對前署長所採取的措施,包括點名批評、紀錄在案、撤回勳章,都影響了工作記錄及個人聲譽。採取的措施是考慮到他在處理問題上,下級無上報,而他沒有直接參與的角色,以及作為部門首長要承擔主體責任的原則而作出的決定,是一個按事實及所佔實際角色而決定的處分,這亦是我們履行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理念。」
李家超表示,日後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會更加強調部門首長要承擔的主體責任,一旦未達標有何處分,之後會有更清晰的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