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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新例|校巴經營者︰保母會提醒學童戴安全帶 惟新例列明家長須承擔刑罰

安全帶新例|校巴經營者︰保母會提醒學童戴安全帶 惟新例列明家長須承擔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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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新例|校巴經營者︰保母會提醒學童戴安全帶 惟新例列明家長須承擔刑罰

【Now新聞台】安全帶新法例亦適用校巴及保母車。有校巴負責人指,保母有責任提醒學童必須佩戴安全帶,但條例列明一旦違規被罰,父母要承擔法律責任。有小學校長認為,新法例有助加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

不論上班上學,都要安全至上。在安全帶新法例實施的首個上學日,這輛由將軍澳康城至油麻地一間小學的保母車,全車28個座位已全數配備安全帶,每站的學生上車後,保母都會先提醒他們佩戴安全帶,並等到他們已佩戴才開車。

有保母認為,法例實施後,輕微增加照顧學生的難度。

保母梁太:「有時站與站很近距離,就會較麻煩一點,因為一坐下繫完就已經即刻又要除,又要再站起來。」

校巴負責人鄧太的公司為多間幼稚園及小學的校巴服務,上周已向司機及保母講解新法例。未滿16歲的人士如果被控,父母需要代繳罰款,最高可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新法例又會否引起校巴公司與家長的矛盾呢?

校巴負責人鄧太:「小朋友真的沒有戴安全帶,真的被票控要罰,責任真的在於家長,沒有可能保母在車上叫你戴安全帶,你不聽,惟有回去告知學校,學校一定有教他們,但他都不聽的話,這個責任一定在於家長,所以我亦告訴保母,不用擔心會罰你。」

有小學校長指,法例未實施前,已要求學生乘搭校巴及保母車都須佩戴安全帶。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陳淑儀:「招標進行校車服務時,在標書、合約說明,每個座位必須要有安全帶,及每個小朋友都要配戴,有問家長校車服務情況,包括安全的注意。其實對於學童安全家長一向真的都很緊張,如果發現某輛車的安全帶甚至壞了,校車公司及保母都會報告予學校。」

陳淑儀又指,亦有為家長設講座,提醒家長相關注意事項,認為新法例有助加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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