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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護關鍵基礎設施條例元旦起生效,首任關鍵基礎設施專員陳永安在本台節目稱,暫未接獲事故報告,期望年中公布首批指定營運者名單。
為保障香港整體電腦系統安全,條例涵蓋範圍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包括能源、醫療保健、銀行和金融服務,以及海陸空交通等八大界別,亦包括大型體育及表演場地。
指定營運者有三類法定責任,若服務遭干擾、破壞或數據洩漏等情況,需12小時內通報嚴重事故,否則可被罰款50至500萬元等。
關鍵基礎設施專員陳永安在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稱,目前已發出不具法律效力、屬指引性質的《業務守則》,會考慮訂立個別業界專用的業務守則,並期望年中公布首批指定營運者名單。
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陳永安:「六、七月開始對營運者作出指定,指定他們的關鍵電腦系統,他們三個月內要成立管理單位,和要提供電腦系統安全的管理計劃給我們,詳述他們針對網絡安全這課題會開展甚麼工作。絕大部分機構,我都可以說已經有健全的策略或措施,確保電腦系統安全,當然可能個別要增撥資源或人手,去滿足法定要求。」
他又稱,期望與業界是夥伴合作關係,會密切留意業界和科技發展,適時更新。
陳永安:「與民生有關、與香港社會和經濟活動有關提供服務的設施,其實都應該考慮電腦系統安全。我們作為起步點,選定這八個界別,將來有需要的時候可以更改、可以增加。」
他又指,其他國家都有相關法例,相信不影響外資投資本地或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