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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黃偉綸:原址重建不實際 或改建為社區設施 收購業權須公帑補貼

宏福苑火災|黃偉綸:原址重建不實際 或改建為社區設施 收購業權須公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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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黃偉綸:原址重建不實際 或改建為社區設施 收購業權須公帑補貼

【Now新聞台】政府就長遠安置方案諮詢大埔宏福苑災民,當中包括在宏福苑原址重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稱,重建方案不實際,政府現時想法不會在原址建住宅,將研究改建為社區設施。

政府提出的多個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當中包括在原址重建,最快2035年才入伙。領導「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最新稱,原址重建不實際,或改建為社區設施。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作為一個選項,都要提出詢問居民,看看他們的看法是如何。在這一刻,我們認為原址重建不是很實際。在宏福苑現址,政府目前的想法是不會再做住宅,發生這件不幸事件,再做住宅,外國有經驗也不會這樣做,那個地方可能做社區需要的設施,業權真的全部復歸政府。七幢大廈要清拆,初步估計可能要一年半,接著興建,可能也要四至五年,所以計算為何要起碼九年。」

另外,政府提出收購業權,估算未補地價及已補地價的單位,實用呎價分別是約六千元及八千元。黃偉綸強調,價錢只是參考,並非最後定案。

目前粗略計算,收購要近60億元,而宏福苑基金扣除援助後餘款約20多億元,由於是特殊情況,所以須動用公帑補貼。

黃偉綸:「政府不大力度介入,變成七座大廈的居民可以說是身無分文,我們認為是特殊中的特殊。在這個情況下,動用適當公帑幫助受影響居民,在政府這刻而言,是我們其中一個想法,這個並不代表以後個別單位可以這樣做或適合這樣做。」

原區安置方案最快入伙的是頌雅路西選址預計2029年入伙,不過居民現時每年15萬的租金補助,只是為期兩年到明年年底,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稱延長補助期毋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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