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頒令,前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選舉中,當選的梁偉權並非合法當選。由於法庭未能決定誰應在選舉中勝出,需要補選。
法庭裁定前年的選舉無效,需要補選。以兩票之差落敗的民協林健文形容,選舉呈請可以成功是很罕有,亦很高興。
林健文呈請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有多宗種票案,不過法官的裁決沒有考慮這一點,而是因為當選的梁偉權干犯選舉舞弊條例。
法官林文瀚於書面判詞中提到,梁偉權在參選的宣傳單張列出58個支持者的名字,不過只呈交其中6人的同意書,是違反選舉舞弊條例。林文瀚認為,口頭支持和書面支持很不同,有人只會口頭說支持,而拒絕以自己個人名義公開表態。
梁偉權早前以疏忽為由,就此事向法庭申請寬免,不過被拒絕。
判詞又指,如果選民將林健文和梁偉權的宣傳單張所列的支持者逐一比較,會被誤導。考慮到兩人的得票相差很少,而梁偉權干犯法例的程度大,林文瀚說,要得出選舉是受違法行為影響的結論,可說沒有任何難度。
他強調法庭要維持選舉的公平原則,因此裁定梁偉權並非合法當選,但法庭無法裁定應該是誰當選,所以頒令要進行補選。
林文瀚判梁偉權需要負擔所有訟費,又提出,如果刑事檢控專員不對梁偉權採取法律行動,會很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