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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郵輪碼頭新租約招標 新增郵輪停泊次數等KPI及懲罰條款

啟德郵輪碼頭新租約招標 新增郵輪停泊次數等KPI及懲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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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郵輪碼頭新租約招標 新增郵輪停泊次數等KPI及懲罰條款

【Now新聞台】政府就啟德郵輪碼頭下一份租約公開招標,新營運商須同時管理碼頭的公共空間,合約亦新增郵輪停泊次數等關鍵績效指標。

啟德郵輪碼頭現時由郵輪碼頭公司營運,合約到2028年5月尾屆滿。政府指,考慮到國際郵輪會早兩年訂行程,決定現在招標,讓新約營運商盡快開始安排郵輪停泊事宜。

政府指,今次招標會用雙信封制,會評核入標公司有關碼頭營運和管理的執行計劃,價格和非價格建議分別佔3成和7成。

政府指,為改善郵輪碼頭管理,新營運商除處理郵輪事務,亦須管理碼頭的公共空間,包括二樓平台花園及天台的碼頭公園。政府亦會在合約加設每年郵輪停泊次數、每年非郵輪活動次數等4項關鍵績效指標。

新合約為期10年,表現理想則可再續約5年,若營運商表現未達指標,須在租約第3年起按條款補償政府,明年5月22日截標。

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宗彝指,現時郵輪碼頭使用率低,認為新條款有助推動碼頭舉辦更多活動吸引人流,亦同意要訂立績效指標,以確保營運商表現符合預期。

候任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宗彝:「如果沒有任何指標,我們將來亞洲郵輪樞紐只是夢。一定要定立目標出來,懲罰條款令政府可以與承辦商有議價能力,我可以罰你,亦可以不罰你,看看他們能夠做甚麼,所以提高懲罰條款如何執行,增加政府議價能力,亦增加政府落實亞洲郵輪之都目標的議價能力。」

對於如何善用碼頭公共空間,政府指早前已收到14個組織的意向書,大部分都表示有興趣同時租用碼頭附屬商業區及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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