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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機電署一名時任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有逾七百萬元來源不明現金,被判囚五年三個月,犯罪得益被充公。
廉署指,60歲的謝聲德所屬的小型工程分部向兩間總承辦商判授合約,涉款約9140萬,其後分判予三間分判商,謝聲德承認從一名同時任職該三間公司董事的男子收取四萬元賄款,而謝聲德在七年半間獲機電署支薪共約900萬元,但其個人開支達約3000萬,被廉署控告財富與收入不相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