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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消防裝置承辦商:未經訓練物管人員不能操作警鐘開關

宏福苑五級火災|消防裝置承辦商:未經訓練物管人員不能操作警鐘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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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消防裝置承辦商:未經訓練物管人員不能操作警鐘開關

【Now新聞台】宏福苑大火中,消防初步調查指8幢大廈中有7幢的火警鐘均無響,究竟火警鐘一般是如何運作、誰可以控制開關?

一場火災敲響了不少疑問。根據消防處初步調查,只有宏新閣的警鐘在火警發生期間曾經鳴響,全部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也不是處於有效操作狀態。

有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指,大型屋苑的消防控制室一般會設於各幢大廈,全部獨立運作及管理,警報系統即使出現電力短路,後備電源的續航能力理應足夠警示居民疏散。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董事總經理程志銘:「一般停止這個系統,可以是消防控制箱損壞、消防配件損壞,甚至電力斷路,另外是人手操作,將警鐘隔離。電源損壞應該還有後備供電,除非兩樣同時壞,後備電源可支撐30分鐘。」

程志銘表示,除了承辦商或曾受訓的物業管理人員可以進入消防控制室外,一般工人或市民都不能操作警鐘的開關。

程志銘:「以保養去計,最少兩個人去做,一個人負責在消防控制箱監察,另一個人員則負責測試消防設備及物品。如果他不是受過訓練,不應該觸碰消防系統,因為要交由消防承辦商去做。」

警方至今拘捕6人,涉嫌在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向消防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工程進行時不會關警鐘。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影響居民逃生的行為相當嚴重,有機會構成誤殺罪。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容海恩:「原本已給機會你解釋,沒有關掉(警鐘),最後被人發現造假,我認為是非常嚴重的行為,等同誤殺,甚至形同謀殺。我相信在法庭上,法官會視乎是否有合適的抗辯理由,有沒有一個基礎可予信納,(警鐘)原本是關了,但不知為甚麼後來開了,或是開了(警鐘),然後又再關掉。」

她又促請執法部門調查時以市民生命安全為首位,抽出工程界的害群之馬,杜絕事情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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