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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冠檢測中心承辦商前高層黃利寶涉把服務合約分判予自己的公司,涉款1.2億元,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訊。
被告黃利寶自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他獲准繼續以60萬現金保釋,另外增設兩項條件,包括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案發時,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獲政府委聘為指定承辦商,負責營運社區檢測中心。黃利寶作為實驗室總監,沒有申報利益衝突,並把社區檢測中心的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分判予他有份成立的康研醫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