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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25日起 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乘客須佩戴安全帶

明年1月25日起 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乘客須佩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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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25日起 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乘客須佩戴安全帶

【Now新聞台】運輸署提醒市民明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而司機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運輸署表示,乘坐公共及私家巴士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如違反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而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有關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違反規定的司機可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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