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研訊結案陳詞。委員會代表石永泰指,海泰號船員分工不清晰,作為僱主的港九小輪要負責。而南丫四號船員不足,又沒有足夠訓練,反映港燈管理有問題。至於海事處發現南丫四號與圖則不符仍批出牌照,最終付出沉重代價。
調查委員會的代表律師石永泰首先作結案陳辭。他表示,兩艘肇事的船隻都沒有做足瞭望工作。石永泰指,海泰號沒有瞭望指引,船員不知道他們有相關責任,亦沒清晰分工,認為身為僱主的港九小輪要負責。
而南丫四號不足四名船員,不符合要求,又沒有船員幫忙瞭望。他們更加沒有受過雷達訓練,即使曾經向公司提出,但也得不到回應,反映港燈的制度不足。
石永泰又指,多名海事處人員在不同時間曾檢查南丫四號,曾經有人員發現該船少了一道水密門,但以為會有人裝回,所以並無指出問題。石永泰表示,如果不是少了一道水密門,南丫四號不會沉得那麼快,乘客就有更多時間逃生。
石永泰又指,海事處即使發現船隻與圖則不符,仍批出了牌照,最終要付出沉重代價。
律政司代表承認批圖與驗船缺乏溝通,文件傳送出了問題,未能有效審核圖則。
港燈代表律師就表示,兩艘船相撞不會有一方可以負上全部責任,但今次事件南丫四號的責任比較小。港燈又表示,如果海泰號留在現場提供協助,傷亡人數就可以減低,質疑海泰號船長是知道自己做錯而覺得驚恐,以致立即離開現場。
港九小輪代表則辯稱,海泰號是否留下與死亡人數無關,因為大部份人的死亡原因是被困及遇溺。研訊預料星期二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