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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2019年理大衝突暴動罪成,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控罪和刑罰。
鄭錦滿前年暴動罪成,判監3年8個月。他原審時原本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但控方在審訊途中,加控暴動罪,辯方質疑做法不公平。
高院上訴庭頒判詞指,辯方原本沒有就被告被指是暴徒的方向辯護,但控方加控,令被告從原本被指控是接應理大示威者,變成逃離理大的暴徒,原審法官容許加控,令被告遭「兩面包抄」,無法全身而退,情況屬不公平,因此裁定鄭錦滿上訴得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