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於他近月出現心悸,需戴上便攜式心電圖儀器出庭。
控方指本案串謀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形成,若有證據證明參與串謀的人,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實踐協議,就是構成犯罪。
就辯方引用合同法原則,指國安法生效前的串謀協議會自動失效,控方反駁指,這原則不適用於刑事串謀。法官李運騰舉例問,若兩人串謀殺人,但目標人物在行動前已身亡,即使串謀者無法行動,只要他們有意執行協議,是否就是非法,控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