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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可透過修例加入免責條款,便可以處理跨性別人士使用公廁的違憲問題。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政府應上訴至終審法院,又指可設立特殊需要廁所解決問題。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梁美芬:「不會與傳統男女廁混為一談,我相信判決令人很困擾,大家會覺得進入廁所有不安全的感覺。絕大部分市民都是男性或女性,我覺得不應該因為小眾人士,將大眾平時需要使用的空間和私隱需要打破。」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一個社會無可能有人不能用公廁,我覺得這結果很明顯違反基本人權,亦非常不合理。我覺得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在刑事條例定義中加插免責或答辯條款,或特別的豁免,例如有人已經進行手術,但他可以被視為男性或女性,這情況下,警方不應該向他們提出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