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網約車規管框架即將推出,有立法會議員出席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時指,不應限制車輛及司機數量,反而應該規管平台在不同時段只能供應多少網約車,而的士工會則認為,每輛網約車要由特定司機駕駛,避免牌照持有人出租已領牌的車。
規管網約車平台方案即將公布,據了解,網約車平台必須領牌並支付牌費,牌照期限是五年。平台下的每輛車必須個人登記,不能公司持有,網約車須領有牌照,傾向期限為不多於五年,車輛須付牌費及買商業保險,兩種牌照都不能轉讓。
有的士工會同意每輛車都必須個人登記,認為應將牌費提高,推動取得牌照的網約車司機自己「開工」,以賺回牌費成本,亦要避免他們以出租方式謀利。
汽總的士司機分會副主任梁達壯:「這輛車只是這個人駕駛,這樣才是合理,現在不是讓你租出去,是讓這個司機做網約車,只是用這輛車,這是職業,就算在內地而言也是一個職業,它是謀生工具,如果用這個角度看,他是可以24小時內,用他覺得那段時間『搵食』容易的,就那段時間出去『開工』,彌補市場空間,這才是網約車應要有的運作。」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學鋒認為,應限制平台在時段內只可有一定數量的車運作,而不應限制登記車輛及司機數量。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陳學鋒:「一輛車『綁死』一個人,最後發牌數量又有限制,去到網約平台怎樣召也召不到車,因為你根本不夠司機,限制車數量的話就達不到這個效果,最後市民對網約車這種駕駛模式怎樣按也召不到車(我就改坐的士。)甚至乎我不坐了,是否大家、政府想見到呢?」
陳學鋒指,規管網約車平台牽涉眾多持份者,相信達成共識需要較長時間,認同框架可先推出大方向,再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