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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病人組織認為管理層同樣需要負責是好事,會令整個醫院運作更加注重病人安全;而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就認為醫管局要釐清評核的細節,避免出現不公平及不客觀的評核。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郭宏駿:「部分事故或事件未必是員工個人失誤,例如制度不容許醫生做某件事,而事件發生沒理由要個人承擔所有責任,因為是系統性失誤。究竟如何可以公平及客觀評核相關事件?沒有理由同一個聯網一個有機會同時承擔責任的人,作一個裁判或一個法官的角色,去決定員工或是管理層負擔責任,這個是醫管局方面要釐清的。」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以往發生醫療事故,大家印象,管理層沒有任何責任承擔。當然,這個印象未必完全準確,但我認為新問責機制正正就是不同醫院人員都有要負的責任,令到整個醫院運作都更加注重病人安全。對於病人及家屬而言,更重要的是醫院方面如何善後,如何跟進病人情況,如何及早就着錯失責任承擔民事上責任,及早作出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