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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8名主任招聘優待自己人判社會服務令 法官指被告在不良風氣下犯案

食環署8名主任招聘優待自己人判社會服務令 法官指被告在不良風氣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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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8名主任招聘優待自己人判社會服務令 法官指被告在不良風氣下犯案

【Now新聞台】食環署8名時任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招聘時製作自己人名單並互相傳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15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指,食環署「自己人」文化存在已久,被告在不良風氣下犯案。

時任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李達釗等8名被告,聽取判刑後離開區域法院。案情指,他們於2019年7至8月,串謀其他人士在招聘遴選小組成員時,身為公職人員故意作出失當行為,由首被告羅世華製作「自己人」名單,並於各被告間傳閱,被廉署起訴。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稱,審訊期間了解到食環署「自己人」文化存在已久,部門內為人所知,相信過往亦曾有「傳紙仔」的陋習,認為被告低估罪行嚴重性,在不良風氣下犯案。8名被告嚴重違背作為招聘主任的職責,損害公眾利益、食環署聲譽及公信力,但這次控罪僅歷時一個月、涵蓋一次招聘,接納屬於一次性事件,亦無證據顯示被告在招聘時,曾向「自己人」作出優惠待遇。8名被告亦已退休,無重犯機會,亦可能要面臨失去或退回退休金。

法官又指,被告在2019年8月被捕,事隔三年才於區域法院提訊,廉署雖然並非惡意延誤,但三年時間太長亦是減刑因素之一,加上被告展現真誠悔意,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合適。首被告羅世華認罪,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被告則判22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數十名被告的親友到法庭聽取判刑,旁聽席爆滿下,部分人要在庭內站立,有親友聽到判刑後也眼泛淚光,形容是放下了心頭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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