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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台灣一歲男嬰剴剴被虐待致死案,兩名負責照顧的保母分別重判無期徒刑和監禁十八年。法官批評兩名被告手法殘忍,以虐待為樂,行為嚴重危害社會。
案件宣判前,繼續有大批民眾在法院外示威,要求重判照顧一歲男嬰剴剴的一對保母姐妹。
兩名保母是在前年8月接受兒童福利聯盟委託,臨時收養父親失聯、母親正被監禁的剴剴。同年12月,剴剴被發現昏迷,送院後傷重不治,證實是被虐待致死。法醫稱他因為遭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全身多處嚴重外傷,包括指甲刮傷傷痕及撞牆造成的裂傷和瘀傷、牙齒斷裂,以及長期營養不良。
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最初否認控罪,其中一名被告到上月改為認罪。辯方律師稱被告有悔意,但法官在判詞譴責兩人以凌虐為樂,行為嚴重危害社會,裁定「故意對兒童施以凌害而妨害自由致死罪」罪成,其中姐姐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則被判監十八年。
剴剴的家屬並無聽審,代表律師指判決反映社會期望。
剴剴家屬代表律師林帥孝:「處以我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是對被告劉彩萱的部分,能夠處以無期徒刑,至少能夠回應我們對她長期監禁,讓她不會出來再犯、再凌虐幼童的期待。」
兩名被告亦牽涉其他虐兒案,年初遭到起訴。
剴剴的案件轟動台灣,早前過萬名民眾響應民間組織號召,在凱達格蘭大道集會,促請政府加強監管託兒和領養服務。主辦組織稱,收集到逾八萬份書面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