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限制奶粉出境,據了解,政府將會在星期五就修例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並即日刊憲,預計三月實施。海關工會指,條例所限,海關人員未必能行使酌情權沒收貨物了事,違法人士將會被檢控。
政府在二月初建議修訂進出口條例,限制16歲或以上的人士,每日最多帶兩罐嬰兒奶粉出境。未滿16歲更加一罐都不可以帶。
經過個多星期的公眾諮詢,收到14個團體及35人回應。據了解,政府認為社會對限帶奶粉出境有普遍共識,決定星期五召開特別行政會議討論修例,並即日刊憲,預計在三月實施。
條例訂明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海關工會表示,違例帶奶粉和攜帶未完稅香煙不同,不是罰款或者沒收貨品就可了事。至於多帶了奶粉判罰有多重,就由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