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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與租客條例實施三周年 調查發現有業主違法加租逾一成

業主與租客條例實施三周年 調查發現有業主違法加租逾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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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與租客條例實施三周年 調查發現有業主違法加租逾一成

【Now新聞台】業主與租客條例實施三周年,社區組織協會發布條例對劏房戶影響的研究報告。

協會今年1至3月以網上問卷訪問165名不適切住所住戶,調查發現他們租金佔家庭收入近半,3.8%受訪者遭業主違法加租逾一成。調查中也發現四成人被濫收水費,逾六成受訪者被濫收電費,每度電價中位數為1.6元,最高達2.2元。

協會建議政府立法規管劏房起始租金、每兩年檢討業主與租客條例、延續租金津貼並擴大至單身人士等,又認為政府需更主動執法保障基層租戶權益。

社區組織幹事呂綺珊:「有人被收取垃圾費,被收了500元;有人被收取中介介紹費,又收了1000元;有些人想要紙本合約,新的那張紙都被索價1000元,很誇張,所以看到進入次期租賃會出現很奇怪的情況、奇怪的收費,居民『肉隨砧板上』。」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簡樸房大了、好看了,一定會加租,但加起始租金會否不那樣離譜?政府真的需要考慮,否則,到時再立法已經來不及,居民會面對很大困難。我們覺得可以考慮以差餉估值租值計算起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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