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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交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三交立法會首讀,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定額罰款3000元,同時會擴大禁煙區,禁止在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期間吸煙。
控煙十招將分階段推行,食電子煙的煙民要留意。當局建議明年4月30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煙,即吸食或拿著已啟動的電子煙,會被罰3000元。至於首階段未包含的電子煙機及加熱煙機,當局稱會考慮在將來禁止管有,並將禁令延伸至所有場所。
另外,禁止向未成年人士提供傳統煙的法例會擴至另類煙,違者可被罰3000元。
明年元旦日起,排隊時禁止吸煙,包括有劃定區域的巴士站及多於1人排隊等車的公共交通工具隊伍,等入戲院、博物館、主題公園、體育場地等亦一樣。
法定禁煙區亦會擴大,幼兒中心、醫院、診所、學校等處所的出入口3米範圍會被劃分禁煙區,處所會盡量提供標示。
加味煙方面,2027年第2季起禁售薄荷味以外的其他加味的傳統吸煙產品,違者可被罰5萬元和監禁6個月,至於市民回港或旅客入境時攜帶自用的加味煙則不受影響。
另外,任何人帶多於19支免稅煙入境,定額罰款由現時2000元增至5000元。
為了打擊私煙,政府參考40個地方的做法,計劃在今年第3季推出完稅煙標籤先導計劃,預計2027年第2季全面實施,屆時售賣或供應無完稅標籤的煙,最高罰款200萬元和監禁7年。
至於俗稱「火車頭」、邊行邊吸煙的行為屬於中期措施,暫時未訂禁止的時間表,要視乎短期措施的實施成效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