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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緯線本周提要|街頭表演有機會觸犯法例 有議員提倡制定發牌制度

經緯線本周提要|街頭表演有機會觸犯法例 有議員提倡制定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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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緯線本周提要|街頭表演有機會觸犯法例 有議員提倡制定發牌制度

【Now新聞台】在街頭,不時會看到有人唱歌,亦有人玩花式足球或吹笛等表演,吸引不少途人圍觀;街頭是那些表演者的舞台,不過街頭表演有機會觸犯法例,即使申請了許可證,仍然可能會被查問或驅趕。不少城市都有制定街頭表演的發牌制度,香港會否仿效?

星期五的傍晚,李冠傑與幾位朋友帶備所有器材,在銅鑼灣東角道準備街頭演唱。擺位時,他們有考慮揚聲器的方向。

他們有向警方申請「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列明這一天在這個地方會有甚麼人唱歌。唱了兩個小時後,有警察來查問。李冠傑說即使申請了許可證,仍然會有警察查問,因為許可證只是批准奏玩樂器,如果揚聲器引致聲量太大,就有可能被要求離開。

街頭表演者李冠傑:「我們通常都會有揚聲器。其實我們很無奈,我們曾經跟各區牌照科討論可否添加這個項目(揚聲器),他們說不可以,因為揚聲器並不等如樂器,所以有人投訴時,他們有權要我們離開。」

在各區的街道,不時都會有人唱歌或表演,吸引不少途人圍觀欣賞。不過佔用街頭空間來做舞台,表演者有可能會觸犯噪音、行乞或阻街的條例,有違法風險。

Mo平日教吉他,有空便會到街頭演唱,斷斷續續已經有九年。這天他在沙田港鐵站外唱歌,看到遠處有警察便立刻暫停,因為他沒有向警方申請街道奏玩樂器許可證。

街頭表演者Mo:「我曾申請,但未能成功獲批,申請表格遞交後一直沒有回音。你看到我唱歌時會四處看,留意何時有警察,我唱歌時都會很擔驚受怕。」

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是其中一位七年前提出取消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街頭表演亂象的區議員。「殺街」之後,區內仍然不時有零星的街頭表演,她表示有收到街坊有關噪音的投訴。去年四月,她提呈文件,要求當局加強巡查。她強調不是要禁止街頭表演,希望政府制定有關的發牌制度。

黃舒明:「包括發牌、認證,或現有『開放舞台』計劃,例如維港兩邊的碼頭,旁邊是海或商廈,為何不考慮這個地點?希望訂立一個指引,選定一些位置或時段,需要充分諮詢不同持份者,做到不擾民的狀態,可以開開心心表演。」

有表演者認為街頭表演可以帶動城市氣氛,不少國家或地方都有制定街頭表演的牌照制度,香港會否仿效?請留意星期日晚《經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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