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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傷殘津貼長者每年須居港不少於60天 孫玉菡:暫無計劃居內地可豁免

領傷殘津貼長者每年須居港不少於60天 孫玉菡:暫無計劃居內地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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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傷殘津貼長者每年須居港不少於60天 孫玉菡:暫無計劃居內地可豁免

【Now新聞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傷殘津貼毋須入息或資產審查,為了合理分配公共資源,暫無計劃豁免領取傷殘津貼的長者每年居港不少於60天的規定。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南)李世榮:「是否可以容許正領取傷殘津貼的長者,可以在內地的醫院找醫生做一個評估,看是否符合可以領取香港的傷殘津貼?當然評估的機制,其實可由香港特區政府提供給內地相關醫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這安排第一可以確保質素,第二是牽涉一次性,尚且若有任何問題出現的話,由香港衞生署或醫管局醫生做評估,我們有辦法作跟進或與其聯絡,但若醫生不在港,亦不在香港受管制,我們覺得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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