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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五人被控2019年10月在灣仔一帶暴動脫罪,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重新考慮,其中三人改為認罪,還柙至6月判刑。
案情指,五人涉於2019年10月6日反極權遊行期間,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全部人原審時脫罪,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院,其中三名被告李安翹、蘇雅賢及謝兆雄改為認罪。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三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指,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法官決定押後至6月25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三名認罪被告需還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