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何永賢:若非在家中辦商店 容許公屋戶做手工藝到外面寄賣

何永賢:若非在家中辦商店 容許公屋戶做手工藝到外面寄賣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何永賢:若非在家中辦商店 容許公屋戶做手工藝到外面寄賣

【Now新聞台】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若有租戶嚴重濫用公屋,例如出租或作商業用途須負上刑責。有議員關注商業用途的定義,房屋局指要視乎住戶是否在單位內從事商業活動。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梁毓偉:「例如可能在家教琴或補習,這些如何處理?」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單位像補習社般,常有外人進出或有個案試過,例如有齊價目收費,這些商業用途,雖住在這裡,但違反租約,我們可發遷出通知書。(住戶)有些手工藝或自己的創作,但他是拿到外面寄賣,不是真的在家中經營商店,這些我們是容許的。」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陳學鋒:「如果住戶在這秒舉手投降交回單位,你會否追究他們的刑責?」

何永賢:「如果有住戶聽到我們現在加強了罰則,特別是針對嚴重公屋濫用個案,如果是主動交回,我們是沒有追溯期。」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