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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擬修例容許院舍揀登記護士或護理保健師滿足人手要求

社署擬修例容許院舍揀登記護士或護理保健師滿足人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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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擬修例容許院舍揀登記護士或護理保健師滿足人手要求

【Now新聞台】社署公布一項研究報告,建議院舍增設護理保健師,並會提出修例,容許院舍聘用護理保健師或者登記護士,以符合有關法定人手要求。

新增設的護理保健師是一個專業職級,其入學要求及培訓課程要與登記護士的要求一致,總學習時數要達到760小時。

社署建議在設立護理保健師初期,先邀請工作至少三年的註冊保健員接受培訓,又會修訂安老院規例及殘疾人士院舍規例,讓院舍選擇聘用登記護士或護理保健師以符合有關法定人手要求。

另外,報告亦建議減少護理員進階訓練證書課程的語文科學習時數、增加職業相關知識的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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