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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有信心立法會通過修例

何永賢: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有信心立法會通過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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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有信心立法會通過修例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已經與政黨接觸並獲支持,有信心今個立法年度內通過,強調實施時會情理兼備。

今屆政府上任以來,已收回7000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政府提出修訂《房屋條例》,將公屋單位作商業用途或分租等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以往發現分租公屋等行為,只要求交回單位,代價無相應性,令人以為「搏得過」,修例後,會視乎行為嚴重性作出跟進。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他『搏得過』,因為他每個月收六、七千元,找到就交出單位,其實已經不在這住,發現才算,例如屋內裝鏡、當作跳舞室,很多健身器材,用公屋教人健身,這些不在這住,用公屋賺錢是嚴重濫用;另外有些是在裡面住,不過可能做食品拿出去賣,小工場、小補習社,只不過床在旁邊,這些我們會界定為違反租約條例,會收回單位,未必跌入嚴重濫用。」

何永賢指法例生效前會加強宣傳教育,而處理時會情理兼備,亦設上訴機制。

至於周三起實施的舉報濫用公屋獎,市民若實名提供確切資料,令署方可成功收回公屋單位,舉報人可獲3000元獎金。何永賢稱初步接獲的投訴較平時多,但四分一人表示不參與獎項。

何永賢:「大概可能200宗,但當中多少是真的計劃內,仍需要時間整理,若有兩個很有效(舉報),就平分獎金,我相信大家不介意,不是為了3000元,是想站出來保護鄰里居住環境。」

何永賢又相信,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多管齊下,有助收回更多單位及縮短輪候隊伍,讓有需要人士盡快「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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