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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等人,涉隱瞞「賣殼」協議,被裁定串謀欺詐罪名成立,全部被告還柙至明年1月8日求情及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裁決,詹培忠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二人在案發時,分別是上市公司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及董事會主席,涉嫌於2013年至2015年間,跟一名商人馬鐘鴻秘密達成「賣殼」協議,由商人向詹培忠父子支付2.1億元,以控制「亞洲資源」70%至75%已發行股本。
判詞提到,廉署人員在2018年4月搜查詹培忠辦公室時,發現多份有關出售亞洲資源控制權的計劃,以及將可換股票據轉換成股票的紀錄,推論詹培忠知道處理亞洲資源股票的詳情,是整個買殼交易的策劃者,利用兒子詹劍崙是亞洲資源領導層之便,主使買賣交易。
判詞又引述法證會計師的分析,指買賣亞洲資源股票、票據資金的來源及去向極之曲折盤旋,不可能是普通的商業活動,裁定詹培忠父子與馬鐘鴻等達成買殼交易的協議,亦有按協議買得大部分亞洲資源的股份,目的是控制公司讓馬鐘鴻在香港融資收購內地物業;詹培忠父子向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隱瞞有關協議,並使公司通過配售新股及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亦隱瞞聯交所有關協議。
法官斥責詹培忠父子私相授受,利用財技把上市公司當作私人財產轉賣,又提到買殼交易本身雖不犯法,但案中的手法都是為了避免上市科質疑,令公司及股東受到損失,裁定兩名被告罪成。
已潛逃的馬鐘鴻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同案另一被告王蓓麗被控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