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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721襲擊事件,一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成,還柙至下月23日判刑。
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他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凌晨,在元朗朗和路及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暫委法官陳慧敏判他兩項控罪罪成。
判詞指,法官經比對後確信被告與現場閉路電視拍到的是同一人,他在現場扔了一盞燈及木棍,是暴動一分子,法官不接受被告辯稱藤條是撿來的,因為現場持有藤條的白衣人眾多,白衣人必定是有預謀帶同藤條到場,而藤條可將人打至流血及皮膚撕裂,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因此裁定被告兩項罪成。
案件押後到下月23日求情及判刑,被告期間需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