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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協暨奧委會公布機構管治檢討報告及機構管治守則,強化體育總會管理。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等出席閉門簡介會,向屬會介紹守則,守則參考廉署的《體育總會防貪錦囊》制定,涵蓋六大範疇,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選拔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員管理等。
港協指,自2020年10月起展開檢討工作,認為77個屬會已基本達到合理的良好機構管治水平,但在董事會管治、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方面表現較差,分析數據及綜合屬會意見後,建議制定守則供屬會跟從制定教練及裁判員資歷及註冊機制等。
港協暨奧委會稱,會支援有需要的屬會。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很多屬會都跟我們說未必夠人手,我們的專業人士外面聘請會非常昂貴,每個總會都要請一隊專業人士工作,成效未必會非常好,我們也正考慮應該會成立一組專業人士幫助總會一起提升企業管治,這只是其中一項我們攜手合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