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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限查冊如將公眾知情權轉至有權者

記協:限查冊如將公眾知情權轉至有權者

【時事全方位:修改公司條例(二)】記協副主席任美貞表示,身為公司董事,有責任和義務向員工及持份者交待,修例後小市民只能通過豁免組織查閱董事資料,變相把公眾的知情權轉移到有權者身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有部分人士可被豁免依從修例,例如公司成員可獲取董事的個人資料。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表示,有指除修改公司條例外,政府亦有打算限制公眾憑車牌查核車主資料,這樣公眾難以查明董事是否有隱暪資產,令工人追討賠償變得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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