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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體育爭議解決機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期望明年內有基本方向;至於擴展「港資港法」至大灣區試點城市,林定國則指需要等待中央作最後決定。
近年體育總會的管治或是運動員的參賽資格等問題多次出現爭議,政府提出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有議員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中關注相關細節。林定國則指未有具體時間表,強調制度需要兼備時間性、專業性及公平性。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容海恩:「推行的時間表、形式,我們亦知道內地有體育仲裁的機構,他們會在香港設立,還是香港自己再做,整個流程是如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特別範疇的體育活動是一定要有一些江湖地位或是一些經驗,否則這個制度是難以建立公信力,所以如何去建構一個制度能擁有功效亦有公信力,我相信大目標是這樣,用甚麼型式,我覺得是需要與各個持份者有比較深入的討論,凝聚共識。」
他強調政府會多聽意見,期望在明年內與各持份者研究到基本方向。
另外,亦有議員關注施政報告提到的推動擴展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至更多大灣區城市。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簡慧敏:「會否考慮在河套區一區兩園這些地方,在深圳先嘗試呢?」
林定國:「是已經會做,政策上做,現在差的是到底哪一個是新加的試點,這個仍然需要有待中央,因為這是需要由中央相關部門作最終的決定,我們在中央方面落實這事情後一定會盡快公布。」
林定國又指會在本月8日啟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並在年底前檢視規範香港調解專業認證和紀律事宜的制度,同時爭取在明年第一季或以前落實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