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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拐賣17名兒童、被判死刑的余華英,她的丈夫王加文拐賣兒童罪和脫逃罪等,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半。
內地傳媒報道,雲南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指,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和脫逃罪,與原判決盜竊罪的未執行刑期,合共判處有期徒刑16年半,30日內要向每名原告人賠償3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王加文1992年盜竊罪脫逃期間,聯同余華英多次拐賣兒童,去年被捕。
余華英早前已經就1993至2003年間,多次在貴州、雲南和重慶等地拐賣17名兒童,重審後一審維持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