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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在申請新鮮糧食店牌照時,故意隱瞞跟一間已被釘牌的店舖有業務聯繫,涉嫌作出虛假法定聲明被警方拘捕。
據了解,涉案的店舖是位於旺角廣東道的地舖,現時店名為「興業新鮮豬」,案發時,這個舖位是由「三家鮮肉」租用。
警方指在去年12月接到食環署轉介的個案,懷疑有人在申領牌照過程中故意隱瞞事實,以協助一間在較早前因違規而被取消牌照的店舖,「改頭換面」在原址重新營業。經調查後,周三到將軍澳拘捕涉案的64歲男子。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梁偉軒:「警方相信被捕人是故意向食環署牌照組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獲得牌照,目的就是為另一間被取消牌照的店舖在相同地點重新營業。警方重申,作出虛假法定聲明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