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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同性配偶公屋及居屋平權案,房委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居屋政策案申請人李亦豪到終審法院聽審。現時房委會的公共房屋政策中對同性配偶有不同待遇,早前被指違憲,政府就兩案提出終極上訴,提出6個問題,包括:基本法第36條是否賦予異性配偶獨享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及居屋的權利、異性伴侶與生俱來擁有同性伴侶所不具備的生育能力、同性及異性伴侶是否合適的比較對象等。
上訴庭認為,政府提出的爭議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因此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