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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推出「重點演藝項目計劃」,每個入圍項目最高可獲直接資助額1千萬元。
入圍項目必須在香港上演最少15場舞台表演、吸引最少1萬名購票入場的觀眾。入圍項目如在首輪演出獲利,在其後18個月內在香港推出第二輪規模相若的演出,可獲首輪項目資助總額20%的額外資助,亦會就每個入圍項目獲得的私人贊助額及門券收益,另外提供相應的配對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計劃將會分兩期推行,每期設有兩個名額,今年11月公布第一期的詳情,年底前開始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