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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元朗721襲擊,其中一名白衣人鄧嘉民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曾在元朗港鐵站以藤條襲擊黑衣人,會以影片及報紙圖片證明被告身份,亦會有多名證人作供。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步出裁判法院。他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元朗港鐵站一帶參與暴動,以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他否認兩項控罪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午夜時分,有不少於20人在元朗英龍圍外聚集,其中多人身穿白色上衣、手持木棍和藤條,當時元朗港鐵站則有約40人,多數穿著黑色上衣,指被告約凌晨12時由英龍圍方向出發,與白衣人會合,他當時穿著白色上衣及黑色褲、沒有戴口罩;
之後局勢變得激烈,並演變成白衣人與黑衣人之間的暴力對抗,指被告曾拿起現場的地盤燈,丟向黑衣人一方,同時與其他白衣人追趕黑衣人到元朗港鐵站,撿起木棍丟向黑衣人,之後又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港鐵元朗站J出口聚集,再襲擊大堂內近J出口的約30名黑衣人。
控方指,有影片及報紙圖片可以證明被告的身份。案件的主要爭議在於涉事的照片及影片是否被告本人。
控方透露將有多名證人作供,包括市民及警察。法庭對其中兩名控方證人頒下匿名令,他們將以書面形式作供。控方預計只會傳召一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