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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最後一批共九名參加新界東初選的被告求情。其中劉頴匡指,自己正就立會暴動案服刑,希望法庭給予刑期扣減,但法官反指是加刑因素。
劉頴匡、楊岳橋等七名還柙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劉頴匡親自用英文陳詞,自認是「積極參與者」,但角色並非各被告中最積極,又指35+計劃不可能實現,因而希望法庭給予額外減刑。法官陳慶偉指,除非情況特殊,否則不會因此減刑。
劉頴匡又指,自己正就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服刑,最快今年12月完成服刑,兩宗案件犯案時間和社會背景相近,希望法官量刑時,運用整體性原則。法官李運騰質疑他在暴動案保釋期間犯案,將成為加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