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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應指,政府並無限制新聞自由。警方國安處就指,會研究是否檢控撰寫案中煽動文章的作者。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應立場新聞案裁決,指政府接受基於事實的批評及報道。
陳國基:「事實上,我們看到每天的報道,新聞的報道不少都是批評政府。當然,批評政府的時候,目的是甚麼呢?所以我們說,逢有這些涉嫌有犯罪的案件,一定要經過法庭、法官公平公正去審訊,所以新聞自由,我們是非常尊重,亦可以說是非常重視,所以你提及限制新聞自由,這是不存在的。」
案中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全部具名作者都涉及國安案件,其中4篇文章是傳媒人區家麟撰寫。法庭認為,他的文章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及相關執法與檢控程序,意圖引起憎恨。其他作者及受訪者還有羅冠聰及陳沛敏等人。
警方認為,裁決為甚麼是煽動的報道定下清晰界線,並會研究是否檢控相關作者。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有些人都不分青紅皂白,指責警方打壓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這天法官的判詞正正反映究竟有甚麼理據及有甚麼急切性,需要當時的執法行動。作者及負責寫的人,我們會看看一樣東西,就是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樣東西。」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不排除相關作者日後會被追訴。
湯家驊:「刑事罪行是沒有時限的,所以理論上如果知悉了哪些人寫這些文章,我覺得是有機會日後都會被追究。我不覺得編輯或出版人要為他們的刊物負上責任,是一種新的刑事責任或罪行,這個責任一向都存在,亦與新聞自由無關。」
他認為如果只是報道事實,案件不會對日後傳媒報道的界線構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