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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李家超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就有序取締劣質劏房提交報告,他要求工作組一個月內提交進一步研究結果。有關注團體建議政府可設劏房發牌制度。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其實日後有登記,以及應該每一個新劏房出現時,要經過一個審批才可以做,如果沒有經過審批是不可以做。這個是重要,否則現有的(劏房)永遠出現之後才去監察,是否需要修改就不可行,即是說如果有新建(劏房),就要按新的標準添加,要得到批准才可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