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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珠澳大橋金巴一名散工承認在去年初疫情期間向旅客索賄,以協助兩人登車過境,判囚10周。
金巴去年初因應內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載特定數目乘客由香港前往珠海,所有乘客必須實名購票。
案情指,當時任職巴士公司散工的被告吳光龍,在農曆新年除夕前的晚上,向兩名未有事先購票的內地旅客索取一千元,以協助兩人在沒有有效車票情況下登車過境,其中一人支付了500元人民幣,另一人就拒絕要求。
被告承認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評被告行為影響香港國際聲譽,量刑需要維護香港廉潔公正,決定判他監禁10周,並要向金巴支付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