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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據《澳門電台》報道,澳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新文本,建議將「換錢黨」在娛樂場、附近商場及酒店範圍內兌錢行為刑事化,最高判刑5年,即使在娛樂場範圍外,只要經搜證涉及博彩兌換亦列作刑事。
至於娛樂場所外,不涉及博彩用途的換錢業務行為,則以金融法律處以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