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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被告李家田的代表律師稱,李家田被捕時被施水刑逼供,質疑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供詞不可信。
代表律師作結案陳詞時指,李家田被捕時,重點搜查隊沒有搜過洗手間,唯一原因是當時李家田被鎖在洗手間,遭警員毆打及恐嚇;而黃振強認罪後獲得很寬闊的豁免,包括不需要承認可判終身監禁的串謀謀殺,暴動等罪行亦一筆勾銷,質疑黃振強給予假證供換取減刑;不認罪被告中,只有李家田自願出庭作供,因為他相信法庭能夠給予他公義,如果陪審團相信李家田的證供是真或有可能是真,都需要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