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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等7人就參與非法集結罪上訴,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失敗。
案中判緩刑的吳靄儀和李柱銘,自行到庭聽取裁決,他們與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和何秀蘭就參與非法集結罪上訴,引用兩個英國案例指當日集會和平非暴力,不符合「執行相稱性」的概念。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與三名終院常任法官一致駁回上訴,認為兩宗英國案例的判決,源自有別於香港的法律背景,駁回各被告人就《公安條例》的憲法挑戰。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亦同意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