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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首被告張俊富一方開始結案陳詞,指陪審團不應就他過往的行為對被告作不利猜測,又指從犯證人黃振強是個言行不一的騙子,呼籲陪審團不要相信他的供詞。
張俊富及其他6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代表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指,雖然張俊富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參與非法集結,他管理的倉庫亦被搜出伸縮棍等攻擊性武器,但他這些行為與案件控罪無關,提醒陪審團不要對他作不利推測,又不同意控方指2019年的社會背景令串謀計劃「呼之欲出」,指不能因當時非法集結常見,就推論各被告必然知悉或參與串謀。
李國輔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向案中被告隱瞞殺警計劃,各被告都被蒙在鼓裡,又指黃振強是個講一套做一套的騙子,是會利用和瞞騙隊友的機會主義者。因知道擔任從犯證人可獲一半刑期扣減,就誇大張俊富的參與程度、剪裁事實,令他入罪。又舉例指,黃振強作供時指不記得曾賭博,但投注紀錄顯示他在2018年10月到2019年7月幾乎每日都有賭博,又指黃振強賭博的次數和金額其後上升,相信他是隱瞞隊友、用育龍頻道籌得的資金賭博,可見黃振強在庭上狡辯之餘,亦是在「偷呃拐騙」。
李國輔又指,黃振強庭上供詞與被捕後與警方錄影會面的說法不一,質疑黃振強是在誤導警方,以淡化自身罪責,呼籲陪審團不要相信黃振強的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