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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出就加強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立法,諮詢期周四屆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大部分意見書支持立法,又指法例只針對電腦系統安全,政府對個人或營運資料無興趣。
政府計劃立法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涵蓋八個界別的基礎設施,規定營運者要保障系統保安及通報事故,違例最高可罰款500萬元。
為期的一個月諮詢在周四屆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共收到53份意見書,有52份都贊成立法,餘下一份是來自英國人權組織。
對於美國商會就立法提出關注,鄧炳強指,法例只針對大型機構,對中小企沒太大影響,強調政府對個人或營運資料無興趣。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我們對於這些設施所包含的個人資料沒有興趣,對於你的營運資料亦沒有興趣。我們興趣在於保障系統安全,不會被人攻擊到,導致關鍵基礎設施對於向市民提供服務受影響。如果有任何人告訴你,條例目的是監控你的資料、拿你的個人資料,這些是騙你、嚇你的。」
他指,通訊及廣播界別要視乎對科技依賴程度,如發生事故會否影響社會運作等,或會涵蓋部分傳媒,例如電台及電視台等。
被問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是否有機會復辦遊行集會,鄧炳強就指,疫情復常後沒有反對任何公眾活動,去年有超過1萬個申請獲批。
鄧炳強:「我們都沒有反對過。(全部支持愛國愛港、支持局長維護國家安全,你當然不會反對?)我又不同意,如果目標會否引起一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是考慮之一,但我們不會因為表達的課題而提出反對。」
他又指,遊行集會數量減少有許多原因,包括政府有不同渠道聆聽市民意見,又指今屆政府滿意度亦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