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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立法助理費用案 一審判囚7年4個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立法助理費用案 一審判囚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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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立法助理費用案 一審判囚7年4個月

【Now新聞台】在台灣,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騙助理費用案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依例判處高虹安監禁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即時停職。高虹安表明上訴,並退出所屬的民眾黨。

高虹安:「針對一審的判決,我絕對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要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

高虹安在法院周五宣判後拍片回應。

案情指,現年40歲的高虹安2020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聯同4名助理虛報他們每月的酬金和加班費,總數逾62萬元新台幣,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的薪金和獎金後,高虹安挪用逾46萬元新台幣,用於個人餐飲、交通和醫藥費等支出。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據《貪污治理條例》和《刑法》,起訴高虹安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高虹安擔任要職,本應廉潔自持、遵守法律、立好榜樣,現在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補助費是敗壞官箴,考慮各人沒有前科,判處高虹安監禁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另外3名助理獲判緩刑,其餘1人無罪。法院亦認定各人只是詐騙領取逾12萬新台幣,較檢方認定的金額少。

民眾黨對裁決感到遺憾,主席柯文哲支持高虹安上訴,但高虹安已經宣布即時退出民眾黨。

當局隨即宣布即日依法暫停高虹安新竹市長的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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