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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和她丈夫,去年被裁定盜竊罪成,各罰款5000元,他們不服定罪上訴,法庭押後裁決。
案情指,兩人前年4月在黃埔一間超市,偷竊刺身、水果等總值超過1600元食品。
上訴方指,兩人是在警方拒絕他們聯絡女兒和律師後,才作出非自願的招認。原審裁判官接納招認是錯誤,並指兩人在案發時可能只是一時混亂分心,而涉案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需視乎有否不誠實意圖。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姚勳智聽取陳詞後,會在兩個月內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