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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要求以訴訟方或被告身份加入願榮光禁制令案被拒,她提出上訴被拒後,申請以口頭聆訊處理,再度被拒。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頒下判詞指,鄒幸彤自稱為當事人或被告都是錯誤,由於鄒幸彤在上訴申請是在於她如何涉案,即使她認為禁制令會引發寒蟬效應,亦與她的申請無關,之前的裁決並沒有錯,認為沒有合理理由提出上訴申請及展開聆訊,雙方訟費由鄒幸彤支付。